水炮車噴藍清真寺收兩宗投訴 李家超稱警無意冒犯宗教團體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1/27 16:14

最後更新: 2019/11/27 16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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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龍清真寺曾被警方水炮車噴到一片藍色。(資料圖片)

上月底反修例公眾活動期間,警方以「水炮車」驅散群眾時,以藍色水劑射向尖沙咀清真寺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,投訴警察課已收到兩宗有關投訴,會按既定機制妥善處理。他重申警方尊重宗教自由,無意冒犯任何宗教團體,會一如以往盡一切能力保護宗教建築物。

李家超回應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稱,警方在使用武力方面有嚴格指引,必需情況下才使用適當武力。他解釋警方使用水炮車的目的,是驅散使用暴力衝擊的人士,制止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行為,以及在示威人士與警務人員之間製造安全距離,以減低他們和警務人員受傷機會。

他稱警方對使用水炮車的噴水裝置有嚴格規定,主要針對3個情況,包括有嚴重傷亡、財產被大肆破壞,或通過佔用主幹道擾亂或非法堵塞交通,對公共秩序和安全造成重大影響。他強調水炮車所使用的顏色物料無毒,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,亦不會對構成健康風險,使用目的是令示威者的衣物及身體表面被染上顏色,以便協助警方辨識該人是否曾經出現於暴力或非法集結現場。

李家超舉例提到,上月20日有大量示威者佔據尖沙咀一帶道路,並有暴徒向尖沙咀警署投擲大量汽油彈。他指暴徒縱火的行為,嚴重威脅在場人士人身安全,罔顧火勢可能波及附近民居的危險性。警方因應情況需要,調派水炮車驅散彌敦道一帶的人群。在當天驅散過程中,顏色水射到九龍清真寺正門及大閘及附近人士。他指特首和警務處處長已就行動造成的影響致歉,警方在早前亦已就當日執法時使用顏色水而影響到沿途其他建築物,商戶及居民等,致以歉意。

責任編輯:吳卓峰